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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1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营造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周教师【2017】30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全县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县教育质量提升、打造郸城教育名片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仍存在极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触碰社会道德底线,甚至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反映出我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各乡校要站在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的师德建设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着力解决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谨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1、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教师招录质量。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坚持把道德良好作为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加强档案审查和人员考察。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聘用工作的管理,结合年检等工作督促各民办学校切实将师德情况作为招录校长、教师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2、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帮助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民办中小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并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办学许可、年检的必备条件。要结合每年开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等,深入挖掘本地本学校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典型代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校园网、博客、微信、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介,深入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教体局还将组织“十佳师德标兵”事迹巡回报告会,充分展现我县教师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将师德建设工作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中,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方面作为对教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良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教师人人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严格落实《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周教师【2015】17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民办中小学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标准,并把教师师德表现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工资晋升、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

  4、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建设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的责任;民办学校(幼儿园)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惩处。

  5、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健康成长。要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对教师的投诉,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改善不良心理健康状况。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师德修养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开展专项督导评估,推动师德管理水平提升

为促进我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教体局将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专项督导评估之前组织人员对各乡校师德建设工作(重点是《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1、学习动员(9月份-10月中旬)。新学年开始,各乡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标准,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结合本乡、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深入人心。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各乡校对照《考核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底报师训股(邮箱:dcsxg@163.com).  

3.重点督查阶段(11月中下旬)。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各乡校师德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量化打分、排定名次。对师德师风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28日

 


(作者:佚名编辑:a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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